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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10月10日

资料下载 | 实验室危废处理安全提示

参照学校危废处理部门指示文件,Eco-Tech中心实验室危废处理时需注意以下几点:


1.学校统一处理的危险废物包括:


1)废试剂空瓶:存放于纸箱内,必须为“空”瓶;


2)实验室废液:存放于专用废液暂存桶内,废液桶上需注明废液化学成分,储存容量应小于70%总容量,酸、碱应分开存放,有机和无机应分开存放;


注:

有机:甲醇、乙醇、乙酸乙酯、四氢呋喃等有机物的水溶液。

无机:盐酸、硫酸、硝酸、氢氟酸、氢氧化钠等稀释废液;经过稀释的含少量金属的废液如铬、镉、锌等。


3)实验室废物:针头、刀片等利器使用利器盒或塑料桶装,其他可存放于纸箱内。


注:

本类废物指除废试剂空瓶外的实验室固废,包括但不限于碎玻璃、针头、针管、枪头、EB胶、粘有甲醇、乙醇、乙酸乙酯抹布手套等。


2. 实验用电池、油漆桶、废灯管等有害垃圾的处置方法,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行,具体可咨询后勤保障中心。


如有疑问,可参考附件文件或前往办公室201咨询。


      具体下次附件查看


附件1: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安全提示 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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